什么是 CMR 运单?
CMR 是国际公路运输中出具的运单;它证明运输合同的存在,以及货物以所述状态交付给承运人。它得名于 1956 年的《CMR 公约》,适用于接管货物的地点与指定交付的地点位于两个不同国家、且其中至少一国为公约缔约国的运输。与海运提单不同,它不是物权凭证:货物交付给运单上记名的收货人。
CMR 是物权凭证吗?
不是。CMR 不是物权凭证,不能通过背书转让货物所有权;货物交付给运单上记名的收货人。这是它与海运提单的重要区别——在海运中,合法持有正本的人决定谁可以提货。CMR 运单和航空货运单都不能背书。因此,公路运输没有海运中“谁持有单证谁控制货物”这一规则的对应物;收款担保通过其他方式建立,例如信用证、付款交单(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),或把银行列为收货人。
有几份正本,由谁持有?
根据《CMR 公约》,一式三份正本:一份给发货人,一份随货同行,一份给承运人。公路运输中对货物的处置权,即货物在途期间谁可以变更交付指示,由公约第 12 条规定。
保留栏为什么如此重要?
实际上,CMR 最关键的部分是保留栏。交货时发现的件数、包装状况或受潮等情况必须写在 CMR 上:如果没有写,事后就很难证明货损索赔。因此,未将损坏记录在运单上,不应接收货物。照片、过磅单和交货记录与 CMR 一起构成索赔案卷的核心。
- 交货时将可见的灭失或损坏写在 CMR 上
- 记录件数和包装状况
- 保留照片、过磅单和交货记录
承运人的责任以多少为限?
公约将承运人的责任限制为短少货物每公斤毛重 8.33 SDR。在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,该限额不再适用。因此,对于高价值货物,另行投保货物保险(用以保障超出 CMR 责任限额的价值部分)是通行做法。
索赔的期限是多久?
可见的灭失或损坏,须在交货时通过在 CMR 上作出保留来通知。对于从外观上看不出的损坏,公约要求在交货后七天内(不含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)书面通知。对于迟延索赔,须在货物交由收货人处置之时起二十一天内发出书面保留。因此,交货时的检查和在运单上作出的保留是首要的。
CMR 运单、海运提单与航空货运单对比
| 比较项 |
CMR 运单 |
海运提单 |
航空货运单(AWB) |
| 运输方式 |
公路,公约缔约国之间 |
海运 |
空运 |
| 物权凭证 |
否 |
是,指其可转让的形式 |
否 |
| 能否背书? |
不能 |
能,如果是指示提单 |
不能 |
| 正本份数 |
三份:发货人、随货同行、承运人 |
最常见为一套三份 |
三份:承运人、收货人、发货人 |
| 交付给 |
运单上记名的收货人 |
正本的合法持有人 |
运单上记名的收货人 |
常见问题
货物到达时有损坏怎么办?
未将损坏记录在 CMR 上,不要接收货物。可见的灭失或损坏,须在交货时通过在 CMR 上作出保留来通知。对于从外观上看不出的损坏,公约要求在交货后七天内(不含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)书面通知;对于迟延索赔,须在货物交由收货人处置之时起二十一天内发出书面保留。照片、过磅单和交货记录构成案卷的核心。
CMR 涵盖我货物的全部价值吗?
不一定。承运人的责任限于短少货物每公斤毛重 8.33 SDR,除非存在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,否则该限额适用。对于高价值货物,另行投保的货物保险可保障超出该限额的价值。
CMR 能像提单那样用作收款担保吗?
不能。CMR 不是物权凭证,因此出示它并不能取得对货物的控制权,货物交付给运单上记名的收货人。公路运输中的收款担保通过其他方式建立,例如信用证、付款交单,或把银行列为收货人。
CMR 适用于每一票公路货运吗?
当接管货物的地点与指定交付的地点位于两个不同国家、且其中至少一国为《CMR 公约》缔约国时适用。它与路线上的海关单证并行,例如 TIR 证或 T1/T2 过境申报:CMR 证明运输合同,而后者是海关过境单证。